被胁迫欺骗立下的遗嘱效力如何认定(被胁迫欺骗立下的遗嘱效力如何判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被胁迫欺骗立下的遗嘱效力如何认,被胁迫欺骗立下的遗嘱效力如何判定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何芳律师解答:

  被胁迫欺骗立下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由于当事人被欺骗立下遗嘱不能体现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因此受欺诈胁迫的所立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所以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何芳律师介绍:

  姓名:何芳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081139513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61274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7096000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大厦C座23层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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