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顺延期限的情形有什么规定(劳动合同法定顺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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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丽娟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在期满时需要顺延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任丽娟律师介绍:
姓名任丽娟性别:女,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62-03-22,学历本科毕业时间1999
学位学士职称级别无,政治面貌群众
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黑)司律证字第2120号取得时间1994
执业证号12301199511517273取得时间1995
执业类别专职执业年限21取得方式考试
担任哪届哪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党代表无
年检注册情况
年度考核情况
2018称职
2017称职
2016称职
2015称职
2014称职
办理法律援助
案件数量每年办理一件
执业简历起止时间所在律师事务所职务,执业类别:1994-1996
1997-2006
2007至今哈尔滨市法平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龙海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法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
律师专职
专职
专职
执业中断说明无
业务专长民事案件代理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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