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怎么办理(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怎么办)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怎么办,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怎么办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薛玉贵律师解答:
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他人侵害的,可以依据《民法典》的以下规定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他人侵害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薛玉贵律师介绍:
姓名:薛玉贵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510815926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90652002H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文凯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89362923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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