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领养证(非亲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领养,非亲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曹中海律师解答:
非亲生子女如果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就有继承权。因为收养子女是法律上虚构的亲子关系,他们也有继承权。收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应按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曹中海律师介绍:
曹中海律师具有长期的审判工作经验,在争议解决、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政府及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深圳市、区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等争议解决事务以及公司治理、政府顾问等法律服务。
代表性项目
争议解决
代理深圳市宝源置地公司涉及城市更新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系列诉讼
代理中融信托国际有限公司涉税纠纷
代理港城地产公司涉及的股权转让纠纷
代理深茂物业公司涉及的业主撤销权及知情权纠纷
代理东莞市汉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的土地转让合同纠纷
代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滨苑小区系列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深圳市罗湖区“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系列诉讼案件
代理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系列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列行政诉讼案件
城市更新
为深圳市能源集团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涉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深圳市新宇宏置业有限公司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深圳市明昇发展有限公司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企业/政府服务
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罗湖区金融服务署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吉林大学法学硕士(2002)
吉林大学法学学士(1999)
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荣誉/兼职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法律顾问
深圳市龙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
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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