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由什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处罚由什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行政处罚由什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赵曙东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其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和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的;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就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损害其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处罚行为。

  赵曙东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63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市汇业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199520789455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