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盘可分为那几种形式(清盘可分为那几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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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冬辉律师解答:
清算可以分为两种,包括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自愿清算是在公司法人实体终结前主动出售资产进行分配的行为;强制清算是人民法院为履行债务而作出的强制清算命令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请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黄冬辉律师介绍:
黄冬辉,执业证号:(15101200211169442)(信息完善中……)
性别:女,民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律师职称: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执业机构: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86-28-861170-28/38/58/98
联系电话:028-86117028电子邮箱: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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