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贺律师解答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周贺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周贺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28

  民族:满族

  政治面貌:,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宸豪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810065525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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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周贺律师解答:

   商标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并且容易导致混淆或其他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对容易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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