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舒宇律师解答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立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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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舒宇律师介绍:
律师信息姓名张舒宇性别:男,执业证号:11101200010828820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风宇文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机构信息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风宇文晖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MD0196661W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舒宇,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18810016006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4号钢设总院一层A区1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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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立案标准规定
张舒宇律师解答:
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立案标准是: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造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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