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蔓宁律师解答补充侦查完毕的意思是什么呢(补充侦查啥意思)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王蔓宁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补充侦查完毕的意思是什么呢,补充侦查啥意思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王蔓宁律师介绍:
王蔓宁
律师事务所:四川蜀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女
执业证号:15101201511388142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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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侦查完毕的意思是什么呢,补充侦查啥意思
王蔓宁律师解答:
补充侦查的完成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充分的证据,在原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侦查工作中不足或薄弱的部分重新进行侦查。调查已经完成。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理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的,可以要求其说明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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