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启波律师解答借条损坏是否有效(借条毁了怎么办)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武启波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借条损坏是否有效,借条毁了怎么办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武启波律师介绍:
武启波
执业证号:16201201110386496,已执业:9年
执业机构: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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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借条损坏是否有效,借条毁了怎么办
武启波律师解答:
借据损坏,当事人可以修复,能够鉴定并用于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经法院查证属实,将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如果无法修复或鉴定,出借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欠条的一方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a)各方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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