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途中遇车祸由谁担责呢(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怎么办)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游客途中遇车祸由谁担责,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怎么办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汤艳萍律师解答:

   旅游者在旅游中遇到车祸的,造成车祸的主要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汤艳萍律师介绍:

  姓名:汤艳萍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51178284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067257265U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智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7186795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4号4号楼4层403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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