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从犯如何界定犯罪(非法拘禁从犯如何界定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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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娟律师解答:
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张素娟律师介绍:
姓名:张素娟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51132678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
执业机构: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MD00312347
律师事务所主任
董方伟
执业状态:正常
办公电话:15833639739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4号楼5层51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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