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从犯如何界定犯罪(非法拘禁从犯如何界定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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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素娟律师解答:

  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张素娟律师介绍:

  姓名:张素娟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51132678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

  执业机构: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MD00312347

  律师事务所主任

  董方伟

  执业状态:正常

  办公电话:15833639739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4号楼5层51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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