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有哪些情形(惩罚性赔偿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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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长松律师解答:
惩罚性赔偿如下:生产、销售缺陷产品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如果经营者以欺诈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可以要求额外赔偿其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而生产销售,或者未按照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买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有权要求获得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邵长松律师介绍:
律师信息姓名邵长松性别:男,执业证号:11101199910749603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机构信息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恒达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56397X7律师事务所主任邵长松,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64820970/71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A座1104室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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