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立丽律师解答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依据(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案例)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费立丽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依据,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案例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费立丽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43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四维乐马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511485932

  主管机关:杨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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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依据,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案例

  费立丽律师解答:

   对于构成生产劣药罪的既遂犯罪分子,处罚措施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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