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立丽律师解答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依据(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案例)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费立丽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依据,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案例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费立丽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43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四维乐马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511485932
主管机关:杨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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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依据,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案例
费立丽律师解答:
对于构成生产劣药罪的既遂犯罪分子,处罚措施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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