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立案条件是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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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丽菲律师解答: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条件是行为人已经组织、利用秘密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欺骗他人,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发生。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处罚标准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或者利用会道门、邪教、迷信欺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强奸妇女、骗取财物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顾丽菲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5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民盟盟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011332797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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