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凌芝律师解答离婚协议抚养权问题(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怎么约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张凌芝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协议抚养权问题,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怎么约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凌芝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2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

  执业机构:上海市乔文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1610928827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离婚协议抚养权问题,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怎么约定

  张凌芝律师解答:

   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关于抚养权的约定,一般不会生效。协议规定了抚养权问题,即如果没有达成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不符合要求,不生效。离婚协议必须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他的婚姻登记不是在mainland China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查询有关情况。当事人确实愿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场登记,出具离婚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