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是什么标准(贩卖毒品的定罪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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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芳律师解答: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是:贩卖毒品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上述法定情形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集团的首要分子;涵盖武装部队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加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董慧芳律师介绍:
姓名:董慧芳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0311423771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58202132J律师事务所主任邵伟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3611777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0层B100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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