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最迟什么时候付(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法律依据)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最迟什么时候,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法律依据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褚军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上诉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支付的除外。如果被告已经提起反诉,案件需要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诉讼费的,由被告先行交纳。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按照本办法缴纳案件受理费的,被告应当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先支付。然而,这种方法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申请人不得预交,应当在申请费执行完毕后缴纳,破产申请费应当在清算结束后缴纳。
这种方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应当在实际发生后交纳。
褚军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褚军
执业机构: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九三学社社员
执业范围:公司法相关,经济相关,民事相关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01-09-30
执业证号:13201200110******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考核结果:考核过程中
个人主页:
E-mail:
979396491@qq.com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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