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郭郁律师解答: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郭郁律师介绍:

  郭郁,执业证号:(15101200310429359)(信息完善中……)

  性别:男,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律师职称:四级律师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2003-10-04

  执业机构:四川蜀之锋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02881705756

  联系电话:13981785019电子邮箱:269248802@qq.com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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