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雨晨律师解答合同的成立的一般条件有哪些要素(合同的成立的一般条件有哪些要求)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牛雨晨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合同的成立的一般条件有哪些要素,合同的成立的一般条件有哪些要求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牛雨晨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女,年龄:28,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硕士,执业机构:上海市方达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611246889,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合同的成立的一般条件有哪些要素,合同的成立的一般条件有哪些要求

  牛雨晨律师解答:

   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必须经过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3.订立合同的形式和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成立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