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思家律师解答行政诉讼中原告怎样追加被告申请人(行政诉讼中原告能否追加被告)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宋思家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诉讼中原告怎样追加被告申请人,行政诉讼中原告能否追加被告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宋思家律师介绍:
宋思家
律师事务所: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女
执业证号:15101201911113853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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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行政诉讼中原告怎样追加被告申请人,行政诉讼中原告能否追加被告
宋思家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追加被告人刑事拘留的情形是:人民法院告知或者通知。法律规定,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更换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应当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除外。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二十六条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更换被告;
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
应当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除外。
055-79000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当事人的,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经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以不追加;
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第三人,其不参加诉讼不能妨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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