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如何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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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培生律师解答:

   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如何办理纳税申报:异地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在分支机构的住所申报纳税。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及其在外地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申报的当天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营业执照的登记和发放情况。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和方式,由国务院规定。

  潘培生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68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大专

  执业机构:上海市大明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199410971339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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