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有什么依据(监护人顺序的法律规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有什么依,监护人顺序的法律规定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黄京穗律师解答:
涉及监护人顺位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十八周岁以下人员的法定监护人是第一顺位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第一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黄京穗律师介绍:
姓名:黄京穗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执业机构: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110034311
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A20084401030880
执业时间
2011-06-02
毕业院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所读专业:本科
最高,学历:取得,学历时间:最高学位
取得学位时间
本年度注册情况
2018考核过程中
奖励信息
行业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或授予称号)
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其他经常务理事会认定应当记载的奖励信息
警示信息
其他经惩委会认定应警示的行为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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