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居利律师解答夫妻离婚彩礼如何判定(夫妻离婚彩礼如何判案)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李居利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夫妻离婚彩礼如何判定,夫妻离婚彩礼如何判案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居利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4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明泰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010721314
主管机关:黄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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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夫妻离婚彩礼如何判定,夫妻离婚彩礼如何判案
李居利律师解答:
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彩礼钱分割的,从其约定;结婚登记前彩礼给女方父母或男方给女方的,判给个人;结婚登记后给彩礼的,按共同财产分割;一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另一方请求返还的,判决返还彩礼给付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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