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由谁来执行判决(没收财产由谁来执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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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亚强律师解答:

  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沈亚强律师介绍:

  姓名:沈亚强

  英文名

  性别:男

  所属事务所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专职

  资格证号A20103607021456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2011年03月01日

  执业证号:14403201410053988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2014年09月02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2014年09月02日

  政治面貌群众

  工作语言英语、日语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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