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的管辖法院(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何在)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股权纠纷的管辖法,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何在?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程然律师解答:
股东提起的诉讼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程然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男,年龄:25,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本科,执业机构:上海申有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810031191,主管机关:松江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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