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宇律师解答身份证安全使用图片(身份证安全使用方法)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陈超宇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身份证安全使用图片,身份证安全使用方法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陈超宇律师介绍:

  陈超宇

  律师事务所:四川炜烨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201710251334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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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身份证安全使用图片,身份证安全使用方法

  陈超宇律师解答: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安全使用身份证:

   1.不要借给别人,因为把身份证借给别人会有不良后果;

   2.保留身份证复印件;

   3.把身份证放在不容易丢失的位置;

   4.即使身份证丢了,也会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签发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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