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莉律师解答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汪晓莉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汪晓莉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8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瀛东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711504361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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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汪晓莉律师解答:
在中国设立制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具有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具有合格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制定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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