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登记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的(异议登记的有效期是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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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新涛律师解答:
关于异议登记的有效期限规定为:申请人在登记之日起15日内,没有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前必须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陆新涛律师介绍: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
公司法律服务
个人简历
律师业务工作主要集中在公司法务、民商诉讼;诉讼业务为主,非诉讼业务为辅。目前担任多家中小型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诉讼案件纠纷处理经验和深厚法学理论基础,擅长处理公司法务及民商事纠纷。
近年法律顾问单位:现任南宁市红星小学、百色市华玉建材有限公司、广西海明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宏旭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曾代理区内外如:广西南宁邕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斯道拉恩索(北海)有限公司灰渣合同仲裁案、路胜华诉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案等重大民事案件;刑事上担任崇左市江州区交通局贪污案辩护人、李发能故意杀人罪辩护人等重大敏感案件。
擅长领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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