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勤律师解答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怎么判决(离婚判决能否上诉)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徐春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怎么判决,离婚判决能否上诉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徐春勤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男,年龄:33,民族:汉族,政治面貌:群众,学历:本科,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注销,执业证号:13101201710266281,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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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怎么判决,离婚判决能否上诉
徐春勤律师解答:
如当事人上诉离婚,对其子女判决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
2.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必须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其中一方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已丧失生育能力的;随着他们的孩子长期生活,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对已满二周岁的子女,父母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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