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伪造证据如何处理的(行政诉讼伪造证据如何处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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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蕊律师解答:
行政伪造证据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协助调查执行义务的人无故拖延、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法院的调查执行决定和协助调查执行通知书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原告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撤回诉讼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聚众闹事、冲击法庭,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朱蕊律师介绍:
朱蕊
执业证号:16201201611271321,已执业:4年
执业机构: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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