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伪造证据如何处理的(行政诉讼伪造证据如何处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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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蕊律师解答:

   行政伪造证据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协助调查执行义务的人无故拖延、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法院的调查执行决定和协助调查执行通知书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原告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撤回诉讼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聚众闹事、冲击法庭,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朱蕊律师介绍:

  朱蕊

  执业证号:16201201611271321,已执业:4年

  执业机构: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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